各有关单位: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求,在去年公布重点单位名单基础上经我大队审核,撤消3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另新增32家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望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组织、制度和档案,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附件:富阳市撤消及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008年富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富阳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