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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全市森林火灾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林业局   发布时间:2008-3-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春季历来是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的高峰期。自2月中旬以来,随着天气转暖持续晴燥,常伴有大风,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加上由于雪灾影响,林内可燃物载量急剧增加,同时又正值农事活动高峰,林区人为活动频繁,森林火灾、火警频频发生。据统计,仅228日至33日五天时间里,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火警21起。其中:常安镇4起、场口镇2起、灵桥镇2起、洞桥镇2起、湖源乡1起、大源镇1起、里山镇1起、渌渚镇1起、高桥镇1起、春江街道1起、龙门镇1起、万市镇1起、新登镇1起、胥口镇1起、常绿镇1起。尤其是常安镇小剡村、常安镇横槎村、洞桥镇大溪村、里山镇灵峰村等四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都在150亩以上,出现过夜火。胥口镇大岭村森林火警,肇事者自身被烧伤,森林防火形势相当严峻。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都是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防范意识,随意烧荒、烧田坎草、烧地边草、乱扔烟蒂和上坟烧纸、放鞭炮等引起。造成火灾多发的原因,客观上存在风干物燥、林内可燃物多、火险等级高等不利因素,但主要是一些地方思想不重视,存在麻痹侥幸心理;工作不扎实,流于形式,停在表面;措施不到位,存在诸多漏洞。特别是森林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防火宣传不到位,巡山护林员落实不到位,对老人、小孩、痴呆等特殊人群监管不到位,野外火源管理不严。请各地认真对照检查,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扎实开展工作。为切实加强春季森林消防工作,遏制森林火灾多发势头,市政府于33 日,紧急发布了《森林禁火令》,现就认真贯彻执行禁令规定,全力做好当前森林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春季森林消防工作。各地要保持清醒头脑,要从维护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千万不能麻痹大意,千万不能松劲懈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全力以赴打好春季森林消防工作攻坚战。

        第二、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市政府《森林禁火令》、野外安全用火规定、避险自救知识和典型森林火灾案例,增强森林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宣传要到户到人,人人皆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抵制不良行为,自觉约束,提高全社会的森林消防意识。

        第三、要“严”字当头,坚决管住野外火源。要按照市政府《森林禁火令》规定,实行严格的用火管制。要确保护林人员、责任到位,对重点地块、火灾多发区、关键时段、重要火源要增加巡查力量,采取严密措施,切实管住火灾源头,确保万无一失。对老人、小孩、痴呆等引发森林火灾高危特殊人群要落实责任人员严加监管。要组织力量,尽快清理雪压木(竹)、断枝枯梢,降低林内可燃物载量,减少森林火灾隐患。要及时查明火灾发生原因,对违规用火者,将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第四、要落实预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要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措施,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快速反应,快速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科学组织扑救,把“以人为本”作为铁的纪律,严防发生扑救人员伤亡事故。

        第五、要强化值班调度、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岗,一旦出现火情,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火场动态,并按规定报告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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