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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少青同志辞去富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机构:人大办   发布时间:2006-12-14  

 

2006128日富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王少青同志因工作调动,向富阳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接受王少青辞去富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富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富阳市人大常委会

  200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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