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8日富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会议决定:吕金芳任富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需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富阳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12月8日